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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有关精神,根据北京市《关于实施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意见》(京教人[2008]17号)、《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京教财[2008]20号)和《北京高等学校市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京教财[2008]3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规范项目管理,保障项目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管理方式
(一)项目实行市院两级管理
1、院级管理:人才强教项目由人事处负责对总项目、分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定期组织进行阶段性检查,对项目进行校内结题验收。
2、市级管理:团队和创新人才项目在院级管理的基础接受北京市组织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二)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具体落实项目的建设任务、经费使用,保证项目按计划和规定的任务完成。
(三)项目实行申报预算管理
《项目申报书》为项目实施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各项目必须确保申报目标实现。年度预算批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唯一依据,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结果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做调整,项目经费不得挪用及随意改变项目支出内容。
二、项目管理流程
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经北京市教委立项审批后,院级管理流程分为项目申报、项目开题、年度检查、项目验收四个阶段。
(一)项目申报
创新团队和骨干人才在遴选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北京市教委要求,由人事处牵头组织进行项目申报。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由教务处牵头将组织进行项目申报。北京市教委经过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及经费额度。
(二)项目开题
1、内容要求
(1)每年4月组织本年度新增项目进行开题。
2)各项目要从人才建设、依托项目建设两个方面,就项目三年建设总目标、分年度建设目标进行公开答辩。项目建设要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其中,人才建设目标可以从综合能力、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参加企业实践取得“双师证书”、学术水平提高、科研成果目标、进修目标等方面进行论述。
3)根据专家评审确定是否资助。
2、需提交材料要求:
1)《人才强教项目开题报告书》
2)答辩所需PPT
(三)年度检查
1、内容要求
1)每年11月下旬学院组织进行年度检查。
2)检查范围:团队、创新人才、骨干人才所有新增项目及延续项目。
3)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4)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资助。
2、需要提交材料:
1)《人才项目年度中期检查报告书》
2)汇报所需PPT
3)年度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年度成果照片、年度学习培训照片、年度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相关证书、各类奖励等)。
(四)项目验收
1、验收内容及要求
1)每年11月下旬由学院组织进行项目验收,与年度检查一并进行。
2)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开展过程、完成情况。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是否通过验收。
2、需提交材料:
1)《人才项目总结报告书》
2)《项目结题报告》
3)汇报PPT
4)结题成果佐证材料(成果照片、学习培训照片、最终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
三、组织管理
(一)在北京市核准并将项目经费核拨到位后,学院根据北京市核准经费额度及意见最终确定各项目经费分配额度。
(二)经费支出包括: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不含出差补贴和市内交通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材料费、试验外协费、专家咨询和成果鉴定费、设备费、劳务费。
(三)创新人才建设计划的项目、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的项目经费单独建帐管理,骨干人才项目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管理。
(四)项目负责人需保证项目支出进度。